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要求
2024年4月25日
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不规范,不彻底形成的安全隐患,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。实验室安全检查要求包括:
1、校级、院级实验室安全检查要求
学校须依据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》并结合本校实际,制定可操作的检查指标、标准。
学校每年年初须制定实验室安全检查计划,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。学校层面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。每次检查都要有文字记录、照片等,及时归档。
院系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,须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抽查,对重点部位进行必查,一般部位进行轮换抽查,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检查,并建立详细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台账,记录检查和问题整改情况,检查和整改的文件应有相关签字备案。
2、专项检查要求
每年要定期开展重要危险源的专项检查,重要危险源包括有毒有害化学品、动物及病原微生物、辐射源及射线装置、同位素及核材料和特种设备等。
其中有毒有害化学品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场所、采购、储存、使用、处置等方面。
动物及病原微生物专项检查主要包括实验室有关的资质证明文件,实验室管理制度,人员培训与管理,实验室环境、设施和设备等12个方面的内容。
3、检查人员防护要求
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实验室要佩戴标识,如红袖章、胸卡等;配备照相器具,用于现场取证留存。检查人员应按照实验室相应要求进行防护,不得以检查为由不遵守防护规定。
检查化学实验室时,应穿戴工作服,手套,必要时还应戴防护眼镜、防护面罩和安全帽等防护用具
检查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时,应穿工作服,必要时应戴手套和防护眼镜;检查二、三、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时应按对应等级实验室防护要求穿戴防护装备。
检查辐射相关场所时,要正确佩戴个人辐射剂量计,穿铅衣、戴铅围领、防护眼镜,严禁身体任何部位进入照射野。离开非密封辐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时,需进行个人体表、衣物及防护用品的辐射污染监测。
检查强辐射工作场所时,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。条件许可的,应配备必要的测量、计量用具,如电笔、万用表、声级计等,以便安全检查人员可以随时检测被查场所的各种安全隐患,测量用具需定期计量和校准。